[担保]空港股份(600463):空港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8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地物业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上限为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利率不超过2.5%,具体授信额度及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本次天地物业申请综合授信需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主债权本金1,000万元及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将另行提请召开股东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金额:授信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 (三)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日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出现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承兑金额、或其他形式的债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催收费、执行费、司法专邮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天地物业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被担保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天地物业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有效监控其运营与信用状况,不会对本公司股东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天地物业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天地物业稳健发展,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活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签订担保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地物业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8.07%,均为公司为合并报告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上述担保额为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额以子公司实际借款发生额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436.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6.49%。 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约定担保额及实际发生额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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