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301326):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8:50:52 中财网
原标题:捷邦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5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3栋3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9:30-12:00,14:00-17:00。

(二)现场参会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1栋,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统龙
联系电话:0769-81238603
传真:0769-81238600
电子邮箱:zhengquan@jpond.com.cn
(三)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三)、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三)、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请于2025年12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1)通过书面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1栋,收件人:证券事务部,电话:0769-81238603,邮编:523560(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电子邮件请发:zhengquan@jpond.com.cn(标题请标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769-81238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一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26”,投票简称为“捷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 17:00前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 记;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4、此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附件三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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