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0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9),决定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关于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31.48%,以下简称“海新致”)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通知:鉴于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新致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31.48%,海新致作为提案人向股东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基于上述临时提案情况,公司对2025年12月0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的有关内容予以补充,补充后的股东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12月06日和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关于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3、其他事项 (1)上述1、2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3)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22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字样;若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冠卿 联系电话:010-50911288 传真:010-50911290 电子邮箱:investor@hxnk.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2025 12 25 9:15-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 “ ” 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填写说明: 上述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公司拟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1、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3、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必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或盖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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