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斯(688578):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审议程序:2025年12月15日,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5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54.9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2,986.7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3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投资项目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过去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投资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分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质押投资产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37 —— 准则第 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投资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力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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