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603052):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首次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节余金额为10,966.4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下一步使用安排:拟将9,335.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将1,630.86万元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项。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整体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注2:尚未支付的款项主要为已签订合同但按合同约定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不足的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注3: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通过对原有生产线的智能化升级,整体产能得到提升,同时依据各业务类别订单情况优化了产能布局,并结合业务发展规划,秉承合理建设产能及资源优化配置等原则,使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整体产能可按进度达到规划水平。 2、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技术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整合内部存量生产资源实现产能协同调配,精简了原有设备采购计划,优先选用性能等效且更为经济的生产设备,有效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并提升了生产效率,实现募集资金投入的合理节约,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 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更精细化地统筹控制募投项目建设成本和各项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10,966.43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2,126.5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00.00万元,工程及设备采购节余3,908.99万元,已签订合同但按合同约定(三)节余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整体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9,335.5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投入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尚未支付的款项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不足的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自2023年6月至今未购买过理财产品,公司已完成该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节余金额为10,966.43万元。其中,拟将9,335.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将1,630.86万元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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