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60516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斌强、杨清华、王海龙、沈翾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一)杨清燕、沈珈曳 1、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杨清燕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斌强之配偶,沈珈曳系沈斌强和杨清燕之女。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履约能力: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风险。 (二)孙霞、王牧歌 1、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孙霞系公司副董事长王海龙之配偶,王牧歌系王海龙和孙霞之女。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履约能力: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风险。 (三)杨清华、杨蕊羽 1、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杨清华系公司董事,杨蕊羽系杨清华之女。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二)、(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履约能力: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风险。 (四)上海树工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树工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BUPBF81L 成立日期:2022-08-22 住 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701号5幢 法定代表人:张慎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张慎松持有其40%股权,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何海波持有其10%股权,黄峰持有其10%股权,张明明持有其1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449.39万元,负债总额3,534.20万元,净资产915.19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98.29万元,负债总额1,977.89万元,净资产620.40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树工建设有限公司30%股权。 3、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海树工建设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可以充分发挥双方在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业务的协同优势,上海树工建设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千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金翔 陈兴跃日 2025 年/江 1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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