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创业人工智能ETF华泰柏瑞 : 华泰柏瑞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原标题:科创创业人工智能ETF华泰柏瑞 : 华泰柏瑞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华泰柏瑞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5年12月19日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 目录 .................................................................................................1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二、基金概览.............................................................................................................2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3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6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7 六、基金合同摘要...................................................................................................11 七、基金财务状况...................................................................................................13 八、基金投资组合...................................................................................................15 ...................................................................................................19 九、重大事件揭示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19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21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22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23 附录:基金合同摘要..............................................................................................24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华泰柏瑞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柏瑞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详细阅读2025年11月25日披露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tai-pb.com) (http://eid.csrc.gov.cn/fund)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上的《华泰柏瑞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华泰柏瑞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科创创业人工智能ETF华泰柏瑞 3、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139 4、截止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12日基金份额总额: 404,109,210.00份 5、截止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12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1元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404,109,210.00份 7、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上市交易日期:2025年12月19日 9、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2 、申购赎回代办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若有新增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变更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及时公告。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579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直接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无 (二)基金合同生效 截至2025年12月5日本基金募集工作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确认的募集金额总额为404,109,210.00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404,109,210.00份;其中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的共计17,210.00份。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0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3,45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次募集期间有效认购份额和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合计404,109,210.00份,已全部计入相应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公司的基金从业人员没有认购本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泰柏瑞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5年12月10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三)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5]1405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5年12月19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科创创业人工智能ETF华泰柏瑞。 5 159139 、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6、基金场内简称:科创创业人工智能ETF华泰柏瑞。 7、基金代码:159139。 本基金管理人自2025年12月19日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一级交易商办理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一级交易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目前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
9、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10、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交易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25年12月12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3,435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17,644.60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25年12月12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49,595,268.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12.27%;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354,513,942.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87.73%。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2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3、法定代表人:贾波 4、总经理:崔春 5、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8日 6、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7、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78号 8、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3100007178517770 9、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10、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1、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12、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3 、信息披露负责人:刘万方 联系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14、股权结构:PineBridgeInvestmentsLLC(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 15、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公司设立了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中基金(FOF)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中基金(FOF)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目前,公司下设33个部门,并在北京、深圳分别设立了分公司。 投资一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则进行基金的股票研究和投资。 投资二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则进行基金的股票研究和投资。 投资三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则进行基金的股票研究和投资。 投资四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则进行基金的股票研究和投资。 专户投资部:负责公司权益专户投资相关业务。 研究部:负责权益类基金的股票研究。 固定收益部:负责公司固定收益的投资管理。 机构投资管理部:负责专户的理财管理,对内管理服务机构销售人员。 指数投资部:负责指数研究、设计和开发工作,以及进行指数产品的投资管理。 量化与海外投资部:负责量化和海外QDII产品的投资管理。 资产配置部:负责基金投资顾问业务、FOF业务。 交易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则进行交易指令执行与监督。 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深圳分公司)、华北营销中心(北京分公司)、西南营销中心:负责基金销售。 机构业务部(北京)、机构业务部(上海)、机构业务部(深圳):负责机构客户的业务拓展。 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客户的业务拓展。 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品牌、基金产品的市场推广服务。 销售管理部:负责对外开拓维护渠道总部,对内管理服务渠道销售人员。 客户服务部:负责公司的客户服务。 产品与业务发展部:负责基金产品研发等新业务拓展。 基金事务部:负责基金会计核算与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 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开发。 电子商务部:负责线上营销业务的业务开展。 合规法律部:负责内部法律事务咨询,处理外部法律事务,检查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负责定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合规性,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风险管理部:负责投资、交易环节风险提示及控制,研究公司风险管理政策与方针,协调各部门处理公司层面风险事项。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制度、人员培训及人事档案等事务。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后勤服务、公文档案管理。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事项。 16、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9日,本公司共有员工334人。其中,投资研究团队共有人员96名,全公司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有32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都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在所有公司人员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共有259人,占78%;本科学历66人,占20%。 17、基金管理业务情况简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185只开放式基金,其中包括74只股票型基金、62只混合型基金、27只债券型基金、3只货币型基金、14只QDII基金、2只另类投资基金、3只基金中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为8,084.58亿元,总份额规模为4,151.48亿份。 18、本基金基金经理: 尤家妤女士:香港大学理学硕士。2021年1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指数投资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25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2025 7 经理。 年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年10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行”) 住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成立时间:2007年1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83.5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619号 2、发展概况 江苏银行总行设立有资产托管部,为总行一级部门,负责全行范围内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指导,资产托管部下设营销管理团队、风险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估值核算团队、资金清算团队、基金服务二级部、综合管理团队以及托管业务集中运营中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江苏银行17家分行均已设立了资产托管部或资产托管业务团队,实现了分行层级托管业务的专业化管理,业务人员均来自于基金、券商、托管行等不同的行业,具有会计、金融、法律、IT等不同的专业知识背景,本科以上学历覆盖率100%,硕士以上学历覆盖率50%,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良好的服务意识、科学严谨的态度;部门管理层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熟知国内外证券基金市场的运作。 2014年,江苏银行先后获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及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资格。 江苏银行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目前江苏银行的托管业务产品线已涵盖公募基金、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基金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江苏银行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开拓创新继续完善各类托管产品线。江苏银行同时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现金管理、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 (三)上市推荐人 无 (四)一级交易商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培菁、张亚旎 联系人:许培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支付,不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本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本基金截至2025年12月12日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2、本报告期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本基金合同于2025年12月10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5年12月12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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