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7:45:17 中财网
原标题:海昌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定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2: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
7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光荣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1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8,526,406股,占公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8,1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1.6498%。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9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356,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0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2,237,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16%。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88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9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56,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6%。

(3)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8,472,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4%;反对32,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21,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83,957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11%;反对
32,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0%;弃权21,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9409%。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董孝成杨华君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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