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得利斯(002330):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7:15:37 中财网
原标题:得利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7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2,000万元担保额度70% 8,000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得利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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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公司为北京得利斯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00171
(以下简称北京农商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为 昌平第
号)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并与北京农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近日,北京得利斯上述银行借款临近期满,公司与北京农商银行重新签署了担保主债权本金数额为1,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北京得利斯与北京农商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为2025昌平第00228号)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北京得利斯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2,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600054125U
成立日期:1994年07月06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增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东贯市村南工业园区临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调味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日用杂品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得利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北京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科目2025年 9月 30日2024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元)30355437155 , , .21855211640 , , .
流动负债总额(元)496,143,653.48405,028,871.06
负债总额(元)496,210,319.66405,133,037.27
净资产(元)-192,655,948.11-186,580,920.87
科目2025年前三季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元)62,894,099.8667,823,559.63
利润总额(元)-6,083,764.38-13,395,680.80
净利润(元)607502724 - , , .1338696406 - , , .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支行
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本金数额:1,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的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承兑金额、或其他形式的债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催收费、执行费、司法专邮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日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出现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为62,000万元(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72%;本次担保后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为12,298.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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