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华信新材(300717):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14,246.67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37,533,644.42元。母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净利润751,397.21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9,155,955.5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102,775,000股,以此计算公司本次中期分红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0,277,50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等,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审议和授权情况 2025年4月2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4月14日董事会会议,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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