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300717):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李明澈先生、古淑敏女士、刘涛先生、李包产先生、郭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制定了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102,775,000股,以此计算公司本次中期分红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0,277,50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授权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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