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橙子(688291):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9:37:58 中财网
原标题:金橙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5-065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8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
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0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发行股份的种类、 面值及上市地点
2.0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发行对象与认购 方式
2.0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发行股份的定价 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定价依据
2.0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发行股份的定价 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
2.0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发行股份的定价
 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发行价格 
2.0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发行股份数量
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锁定期安排
2.0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滚存未分配利润 安排
2.1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标的公司过渡期 间损益归属
2.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
2.1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 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2.1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方 式和发行对象
2.14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 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2.15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规 模及发行数量
2.16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锁定期 安排
2.17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募集配 套资金用途
2.18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募集资 金必要性分析
2.19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标的资 产评估是否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2.20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董事会 确定发行对象的情况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 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 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第11.2条、 《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条及《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或《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第三十条情形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的议 案
12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况的议案
13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4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的议案
15关于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 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 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18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 议案
19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2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评估报告及上市公司经审阅的备考财务 报告的议案
21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 案
22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 填补措施的议案
2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2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会,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2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2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291金橙子2025/12/23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由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五)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8公司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7
邮政编码:100070
电子邮箱:stocks@bjjcz.com
联系电话:010-63801895
联系传真:010-63801895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0日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 案   
2.0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0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发行 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2.0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发行 对象与认购方式   
2.0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发行 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 行价格——定价依据   
2.0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发行 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 行价格——定价基准日   
2.0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发行   
 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 行价格——发行价格   
2.0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发行 股份数量   
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锁定 期安排   
2.0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滚存 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标的 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2.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   
2.1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 地点   
2.1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14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2.15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2.16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锁定期安排   
2.17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2.18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募集资金必要性分析   
2.19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标的资产评估是否考虑募集   
 配套资金   
2.20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情况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 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 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第 11.2条、《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 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 八条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 或《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 条情形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 案   
1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 动情形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3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   
14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 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15关于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履行法定 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18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 保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 性的议案   
2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公司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及上市 公司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告的议 案   
21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 合理性的议案   
22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 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2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