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300316):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5-038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公司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及提案编码如下:
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00—2.00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2.00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生效。 三、会议登记、联系方式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或传真需在2025年12月30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30日的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晓雯、季仕才 邮箱:jsjd@jsjd.cc 电话:0571-88317398 传真:0571-89900293 5、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 1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提案1.00—2.00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3.00—5.00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应完整、正确填写全部事项,如因漏填或错填导致授权委托事项及/或受托人之权限无法确定的,该授权委托书或相应的表决事项无效。 附件 2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股东上述登记表所填内容应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股权登记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扫描件发送公司邮箱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扫描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316”,投票简称为“晶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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