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能源(002128):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5年3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2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033,385.49万元(不含税),详见《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 年4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 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胡春艳回避表决。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决定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补金额 133,216.49万元,增加的主要内容是煤炭销售增加、材料采购与接受劳务增加等;预计核减金额144,998.83万元,核减的主要内容是受 市场价格波动,减少氧化铝、阳极碳块等原材料采购与铝锭销售交易金额、减少生产材料采购等,本次共计调整金额-11,782.34万元(不单位:不含税、万元
单位:不含税、万元
(一)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 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 3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 4法定代表人:刘明胜 ○ 5注册资本:3,500,000.00万元 ○ 6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 ○ 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 9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单位:万亿元
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 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等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 1名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 ○ 清河大街交汇处 3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 ○ 与清河大街交汇处 4法定代表人:王伟光 ○ 5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人民币 ○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 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产养殖;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煤炭洗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资源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程管理服务;餐饮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内蒙古霍林河煤 ○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5%。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单位:亿元
的关联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公司与间接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集团”)控制的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 1名称: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住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珠斯花大街中段 ○ 3注册地:内蒙古霍林郭勒市珠斯花大街中段 ○ 4法定代表人:于会涛 ○ 5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 6主营业务:经营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经营项目,国 ○ 有股股权收益、项目开发、投资,受托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兼并、转让、租赁及产权交易,铝,铜,硅,碳素及相关产品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农作物种植,机电产品(汽车除外)制造,修理;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仓储(危险品除外) 7股东:通辽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单位:亿元
根据该关联人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前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 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出租、承租等交易。 定价原则和依据:以上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同 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交易原则。 关联交易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1.采购商品 (1)生产铝产品原材料 氧化铝:主要参考氧化铝市场四网(阿拉丁、百川、安泰科、上 海钢联)报价+运费等采购费用。 氟化铝:采购价格主要参考中铝集团氟化铝集采价格。 阳极碳块、生阳极碳块等其他材料:参考山东魏桥公布的出厂价 格+运费或市场价格制定采购价格。 (2)采购工业用水定价原则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定价目录〉》的通知(内发改价规范字〔2018〕736号)规定:水利 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供方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明确由双方协商定价决定的规定。工业用水定价以成本加成定价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 (3)采购总包配送工程物资定价原则 利用中电物资服务平台,采取委托集中采购方式为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所需基建物资、生产物资,属化零为整的采购管理模式,通过发挥集中招标采购的规模优势,起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成本,以“集中招标、统一配送、有偿服务”为定价原则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交易方为采购上述物资提供了集中招标、统一配送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在采购合同中,在中标价(含税)基础之上,按照中标价(含税)的3%-7%比率向其支付招标、配送服务费,服务费与中标价(含税)之和即为供货合同金额。 (4)采购其他商品: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销售商品 (1)煤炭产品 2025年长协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 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要求,在蒙东 区域价格合理区间内协商确定。 2025年市场价格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蒙东市场价格区间内,按 照随行就市原则确定。 煤炭销售交易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结算方式:原则上执行当月发煤 次月结算,特殊情况季末结清。 (2)铝锭销售定价原则 铝锭销售定价原则(市场价原则):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 定价期,基价为定价期内上海有色网(https://www.smm.cn/)铝锭现货市场公布的SMMA00铝每日均价的算术平均价格。 结算价格:铝锭AL99.70的结算价格=基价-销售费用+运输费用。 销售费用指从甲方厂内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人工、装卸、运输 及短倒等费用,东北区域核定销售费用为173元/吨,在月度保底销 售量0.6万吨上浮20%(含20%)之内,按照核定销售费用173元/吨 执行;超过月度保底销售量0.6万吨20%之上的部分,若在东北区域 销售,核定销售费用为173元/吨;如发往其他区域销售,核定销售 费用为374元/吨。运输费用指从甲方厂内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装 车及运输费用。 高端铝、低铁铝及多品种的结算价格=铝锭AL99.70结算价格+ 升贴水价格。 (3)销售煤炭、铝产品类关联交易说明 预计2025年度内,煤炭、铝产品关联交易销售价格会随着煤 炭、铝产品市场情况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指导意见发生波动或 调整,若价格波动或调整触及重大经营环境变化的,公司将依照 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4)销售水、电、除盐水等其他商品定价原则 成本加成确定价格,价格构成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税 费及相应利润。 3.提供、接受劳务 按照成本加成确定价格,价格构成包括劳务成本、税费及 相应利润或通过公开招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4.承租、出租 按照成本加成确定价格,价格构成包括折旧及摊销、劳务 成本、税费及相应利润。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 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三)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相关 协议。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预计期间为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由日常经营 产生,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制度的规定,定价主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 机构、业务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 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电投能源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与基础建设需要, 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主要为电投能源及控股子公司 2025年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采购商品 或接受服务、出租、承租等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具有明确的定价原则和依据,定价以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交易原则。 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确系公司生产经营事项,各项关联 交易均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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