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长虹华意(000404):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时间:2025年12月10日 22:05:16 中财网
原标题:长虹华意: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68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主要为根据最新规定修订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及进一步规范文字表述,同时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实际情况,删除制度中监事会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权利,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更改前内容更改后内容
全文股东大会全文股东会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将“股东 大会”名称调整为“股东会”,原制度全文13处“股东大 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第四条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占 多数,并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提名与薪酬 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第四条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 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 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第六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 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 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主要负责人; ………… (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 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一) ……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 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 决定。
  
  
第十一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 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 年。第十一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新增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含本数;“低 于”,不含本数。
新增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 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 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三)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 业; (四)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 父母等。
新增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 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除上述修订外,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进行顺序调整。

本次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同时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全文。

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鉴于现行制度框架陈旧,本次拟进行全面修订,原规则全文废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根据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实际情况,将原条款中涉及“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2.根据《公司章程》,将原条款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3.根据最新规则,对担保的范围、担保对象的条件、担保的披露要求、担保的审批要求、担保受理程序、担保额度的调剂规则等进行补充完善;
4.根据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对担保涉及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修订,明确需求提出部门和各归口职能部门在对外担保业务中的职责,以及新增担保业务收费的要求。

本次修改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4年6月修订)》同时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全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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