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坊(600779):水井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公告编号:2025-036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水井街19号水井坊博物馆多功能厅(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祥福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晋倩如、宋建华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HaiyingCheng女士及董事张永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田冀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胡庭洲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蒋磊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ShannonJob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均获得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晋倩如、宋建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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