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和 成(002001):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8:25:24 中财网
原标题:新 和 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8)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非累积投票提案
7.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特别表决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00项提案、2.01项提案、2.02项提案需特别决议通过,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第5.00项提案、6.00项提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单独计票提示: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4、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号码:0575-86125377
联系人:王晓碧曾淑颖 邮箱:002001@cnhu.com
(2)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1; 2、投票简称: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同 意反 对弃 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00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6.00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7.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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