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301079):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5)1100003号
原标题:邵阳液压: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5)1100003号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 众环阅字(2025)1100003号 负债 合同 生金 衍 其中:应 编制单位 流动负债 短期借 交易性 应付票 应付账 预收款 应付职工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 应 持有待售 一年内到 其他流动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 其中 优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 长期应付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 其他非流 非流动负 负债合 :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 少数股东 公司 1债 利息 备考合并资产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 七、 负债 七、 七、 七、 酬 七、 七 、 七、 股利 债 的非流动负债 七、 债 七、 ( 计 七、 ( 股 七、 工薪酬 七、 ( 负债 七、 负债 合计 司股东权益 益 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2, 87, 19.83 19 9 6 债表(续) 注 2025年6月30日 ( 十) 12 , 二 0,778055.74 二十一) 48,506,7 . 9678 二十二) 175,131,358.1 6 二十三) 十四) 10,324,1 1 7.17 , . 十五) 2,71496395 , 十六) 186,38 58 9 9.71 十七) 133,529,953.82 十八) 35,416,160.24 732,778,66 .4 9 0 65, 92,95 . 十九) 0 660 1,487,311.36 , . 三十) 5,677 407 89 570,622.40 十 ) 41,241,771.63 一 24,27 4 七) 9,517. 8 138,349,587.36 71,128,256.76 8 862,323,898.51 8,899,271.56 , , . 7 871 223 170 0 1,742,351,426.83 会计机构负责人1 7,418,401. 7 额单位: 人 民币 024年12月31日 131,850, . 096 . 65,443,363 3 211,084,403.8 21,825,721 .8 16,289,076.9 14 , 49,634.4 18 ,134,155.6 7 76,602,572.7 , , . 7890974268 81 0 2 ,88 ,9 3.31 70,430,228.50 1 3 2,2 . , 5 1442 . 42,445,81722 2 , , . 5 389 970 70 223,241,547.16 1,012,338,973.96 , , . 849906369 75 9,140,489.02 859,046,858.77 1,871,385,832.73 1,742, . 393 01 编制单位: 一、营业总 其中: 营 二、营业总 其中: 营 税金 销售 管理 研发 财务 其中 加: 其他 投资收 其中: 净敞口 公允价 信用减 资产减 资产处 三、营业利 加: 营业 减: 营业 四、利润总 减: 所得 五、净利润 (一)按经 1、持续经 2、终止经 (二)按所 1、归属于 2、少数股 六、其他综 (一)归属 1、不能重分 (1)重新计 (2)权益法 (3)其他权 (4)企业自 ( ) 5 其他 2、将重分类 (1)权益法 (2)其他债 (3)金融资 (4)其他债 (5)现金流 (6)外币财 ( 7)其他 (二)归属 七、综合收 (一)归属 (二)归属 公司负责备考合 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 入 入 本 本 附加 用 用 用 用 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益 (损失以“一”号填列)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期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 变动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 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 (亏损以“一”号填列) 收入 支出 (亏损总额以“一”号填列) 费用 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持续性分类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净利润 (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权归属分类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收益的税后净额 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报表折算差额 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总额 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少致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3利润表 2025年1 6月 附注 - 322,233,1 3. 0 322,233,103. 七、 (三十二) 296,565,613. 七、 (三十二) 241,379,927. 25 , 2 七、 (三十三) , 196 5.3 11313, 2. 七、 (三十四) , 39 1 26,021,474.3 七、 (三十五) 七、 (三十六) 11,668,934.7 3 622 5 七、 (三十七) ,6 , 58. 11 . 1 ,451 , , 272 742.3 七、 (三十八) 8 七、 (三十九) 1676, 7 . 七、 (四十) - , 6 53 72 1 七、 (四十一) -6, 0,57.9 , 七、 (四十二) 22452.0 20,035,361.6 182 . 七、 (四十三) ,7370 91 11.1 七、 (四十四) ,9 20,126,187.5 1,461,614.9 七、 (四十五) , 18664,572.5 18,664,572.5 18,905,790.0 241,217.4 - 72 18,664,5 .5 7 .0 18,905, 90 . . 121 4 -24 7 会计机构负责人 2,35 . 1,3676 1 3,923 5 .金 : 额单位 人民 2024年度 7 ,77 , 2 00 62 1 700,776, 21 2 665,048,089 526,754,157 4,688,489. 24,659,264. 67,510,771. 31,729,393. , 9706,012. 4,703,586. 38,906. 8,308,138 222,916 -16,297,165. -12,959,388 518,430. 15,521,062. 1 ,988,654. 7532 2. , 0 16,756,515. -902,384. , , . 17 658 899 17,658,899. 18,245,432. -586,532. 17,658,8 . 99 18,245,432. - , . 5 86532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109,338,159.0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和白马大道交汇处法定代表人:粟武洪 营业期限:2004-06-15至2054-06-14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430500763263554A (二)主要经营范围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液压元件、油缸、液压机械、成套液压系统和非液压传动机电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修;为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液压原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业务和技术服务;设备检修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粟武洪。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集团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8日批准报出。 二、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重组方案简述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新承航锐”)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金证评报字【2025】第0692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100%股权在2025年6月30日(以下简称“交易基准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60,500.00万元。本次交易以交易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3782.768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邓红新 营业期限:2004-06-24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5001167626731727 2.主要经营范围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自由锻件、环形锻件、模锻件、铸造件等,主要应用于能源、航空、航天、船舶等多个行业领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制造、加工、销售:机械产品、铸件、锻件、通用机械零配件;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邓红新、凌俊夫妇。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方法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仅供本公司实施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资产重组事项使用。 1.假设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能够得到批准、核准或同意。 2.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的要求,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1月1日(以下简称“备考基准日”)实施完成,并依据重组完成后的构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进行编制。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假设 1.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采用本附注中所述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与方法,并对纳入备考范围主体之间的往来余额和交易予以抵消后编制。 2.本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将以重组方案确定的收购价款60,000.00万元作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备考基准日的合并成本,并假设上述收购价款中现金支付作价的175,955,870.00元于报告期间尚未支付,相应股权收购款列示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假设以发行股份支付作价的424,044,130.00元已于2024年1月1日发行完毕。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可能需借入的并购贷款等融资安排的影响。 3.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尚未实施,本公司尚未控制标的公司,收购的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分配工作尚未完成,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以2024年1月1日备考基准日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加上2024年1月1日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金额(以标的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评估增值金额,考虑折旧、摊销金额倒退计算),扣减资产评估增值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标的公司自身财务报表原有的商誉后的金额,作为2024年1月1日考基准日标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4.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直接以合并成本与标的公司2025年6月30日交易基准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假定上述商誉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报告期内未发生减值,商誉金额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各时点保持不变。由于商誉并没有按照合并成本与备考基准日标的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形成的差异调整了所有者权益。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计算过程: 6.鉴于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定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本备考主体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披露母公司个别财务信息。同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仅列示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相关的有限备考附注,对部分附注项目进行了简化披露。 7.鉴于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特定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8.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重组中未来可能产生的交易成本、中介费用和税项等影响。 9.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完成,最终经批准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实际生效执行的交易协议,都可能与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假设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对相关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影响,将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进行实际账务处理时予以调整。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合并备考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集团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八)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十一)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十二)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 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 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账龄组合。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4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龄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确定账龄组合的依据。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应收账款一致。 ⑤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⑥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融资,也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其他债权投资(包含列报在其他债权投资中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⑧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四、(十一)“金融工具”及附注四、(十二) “金融资产减值”。 (十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2)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十四)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十二) “金融资产减值”。 (十五)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集团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十六)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集团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七)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集团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本集团以转换前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九)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二)“长期资产减值”。 (二十)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二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本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具体摊销期限为:土地使用权按使用期限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专利权按 5-10年期限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管理类软件按 5年期限采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商标权使用寿命不确定。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二)“长期资产减值”。 (二十二)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二十五)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六)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集团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七)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等。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公司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公司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采用与本公司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公司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对收入确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公司所采用的以下判断,对收入确认的时点和金额具有重大影响: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对质量保证条款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判断本公司对客户的质保服务属于公司基于法定要求及行业惯例和标准提供的保证服务,并非为客户提供的额外服务,且本公司销售产品与质保承诺之间有高度关联性,实质上产生的是一项维修义务或避免客户因产品瑕疵而遭受损失的保证,因此本公司质量保证条款性质上属于保证类质量保证条款,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质量保证条款对应的质量保证金属于因销售商品而应收的客户款项,是合同价款的一部分,质量保证金对应的收入随主销售合同在产品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时一并确认。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1)境内销售收入 ①商品销售收入:本集团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且验收合格、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②受托加工收入:根据合同要求,对受托加工产品进行加工,在加工完成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验货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2)境外商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境外商品销售主要采用CIF、FOB的贸易方式,公司在相关商品办理完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提单后确认外销收入。 (二十八)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九)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除将政府补助的厂房租赁费采用净额法处理,其他政府补助均采用总额法。 4.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的厂房租赁费采用净额法处理,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5.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6.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7.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三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三十一)租赁 1.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1、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通过到期复审于2023年 10月 16日联合颁发给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编号为 GR20234300258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 2025年 1-6月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2年 11月 2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51101684,证书有效期为 3年,自 2022年 11月 28日至 2025年 11月 28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规定,报告期各期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2年 12月 1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52000593,证书有效期为 3年,自 2022年 12月 19日至 2025年 12月 19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规定,报告期各期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财政本报告书共138页第54项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维克多米诺智慧液压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市邵液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新承航锐贸易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10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公司及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均适用该项政策。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及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均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适用该项政策。 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该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集团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集团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1.分类列示
(二)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3.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接上表:
6.报告期各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三)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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