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东亚药业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池骋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6,335.30万元,总负债3,328.74万元,净资产3,006.56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36.49万元,净利润-227.91万元。 2025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6,320.84万元,总负债3,324.59万元,净资产2,996.2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0.57万元,净利润-10.31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其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池骋 1、基本情况: 池骋先生,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10月-2007年7月,任浙江省三门东亚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10月-2006年12月,任台州市黄岩欧利医药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1月-2006年3月,任台州市泰明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1月-2008年9月,任浙江右手工贸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6月-2007年12月,任浙江东亚医化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8月-2008年12月,任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4月-2014年1月,任上海开来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2月-2015年8月,任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04年8月至2025年5月,任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2月-2019年3月,任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台州市瑞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2015年9月-2021年10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1年10月-2024年10月,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关联关系说明:池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连续、稳定的开展,发挥资源效益,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关联方利益的情况,交易事项没有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或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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