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600150):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81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拥有国内主要的船舶制造企业、研究院所及配套厂商,公司主营业务与中船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是长期持续的,且均为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定的市场份额和可持续发展。 ?在本关联交易项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过程中,公司将持续秉 持公平、合理原则,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不会对中船集团形成依赖,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 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经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正常,总体在公司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本预案对2026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认真、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为公司保持稳定的市场份额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预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预案。 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 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以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 并中国重工。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1号)的注册批复。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新增股份于9月16日上市交易,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经公司、中国重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分 类确定了关联方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经合并汇总,2025年及2025年1-9月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企业的交易。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徐鹏 注册资本:1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经营范围:(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二)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保障业务。(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赁、管理业务。(五)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89号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 2、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胜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7月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浦东大道1号2层、3层、6层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3、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吴季平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9年2月20日 经营范围:批发医疗器械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3医用超 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45体外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经营成品油3种、其它危险化学品53种,合计56种(具体许可范围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3年7月14日);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航空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筑材料、金属矿石、木材及制品、焦炭、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柴油、炉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轻工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汽车、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润滑油、润滑脂、Ⅱ类医疗器械、燃料油、机械设备、农副产品;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招标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修;科技产品、船舶产品的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技中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4、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李洪涛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3年2月1日 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新能源设备的研发、设计、租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销售金属材料、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对外修船、拆船及技术交流业务;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5、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225,286.1845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内燃机及配件的制造、研发、维修、安装、租赁、技 术服务;汽轮机及零件、燃气轮机及零件的制造、研发、维修、安装、租赁、技术服务;蓄电池开发、研制、生产、销售;蓄电池零配件、材料的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的研究、制造、销售,并提供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河北省涿州市范阳东路3号开发区管委会5楼520室 履约能力:良好。 6、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定代表人:杨国兵 注册资本:50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邮轮设计及相关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船舶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制作、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海运辅助业务;国际船舶运输;船舶维修、销售;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1328号6幢3层3177室 履约能力:良好。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简称“物资公司”)等关联方 采购与公司主业生产有关的各种货物。向物资公司等关联方销售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货物; 2、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工贸公司”)代理采 购与公司主业生产有关的各种货物。委托工贸公司代理销售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货物; 3、向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香港)航运租 赁有限公司销售船舶等产品; 4、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5、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7、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无该等政府 定价的,参照政府指导价的价格执行;凡无该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的价格执行;前三者都没有的,执行合同价(即经各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或合理成本(以较低者为准)加合理利润)。交易双方依据关联交易中所签订的合同上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交付。 关联方在交易中,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顾及双方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中船集团 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拥有国内主要的船舶制造企业、研究院所及配套厂商,公司主营业务与中船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是长期持续的,且均为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定的市场份额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关日常关联交易过程中,公司持续秉持公平、合理原则,独 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不会对中船集团形成依赖,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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