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920627):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9:55:31 中财网
原标题:力王股份: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920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8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 类别主要交易 内容预计2026年发 生金额2025年与关 联方实际发 1 生金额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向深圳市 中金岭南 科技有限 公司购买 原材料, 接受加工 劳务20,000,000.00994,097.341、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 司锌合金备选供应商,核心采购需求主 要依托非关联第一供应商,双方未开展 大额合作;2、为规避关联交易合规风 险,公司优先选择非关联第三方开展采 购,并主动压缩与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 有限公司的合作规模;3、鉴于深圳市 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锌合金产品质 量优良、品牌认可度较高,公司仅保留 小额采购额度,以维系合作渠道。
销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 方销售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 方委托代 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20,000,000.00994,097.34-
1
注:截至2025年11月23日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不含税金额,未经审计。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56号中金岭南办公楼2栋101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56号中金岭南办公楼2栋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平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注册资本:人民币7.14亿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高能电池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材料、稀贵金属等新材料、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复合金属新材料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五金冲压;注塑成型;无汞锌粉的生产及销售;片锌及锌膏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一次纽扣电池、锂二次纽扣电池、锂离子纽扣电池、扣式超级电容器及配件的研发及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红旗之弟弟王宏群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的企业。

(2)姓名:王红旗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副董事长、总经理
关联关系:王红旗持有公司2,746.1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07%。李维海、王红旗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25%,李维海、王红旗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对《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委员李维海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维海、王红旗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公司与关联交易方遵循按照产品质量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且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与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和执行相关协议或提供有效的单据进行交易。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正常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利双赢、平等互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力王股份本次新增2026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新增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力王股份本次新增2026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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