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601012):2026年为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5-092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为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26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隆基氢能及其① 外币担保金额根据 2025年 11月末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含隆基氢能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上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开立各类票据、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融资租赁、外汇衍生品交易及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钟宝申先生、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分别直接持有隆基氢能0.32%和0.64%股权,员工持股平台天津汇智共赢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共赢”)持有隆基氢能6.53%股权,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学文女士、董事田野先生、董事白忠学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先生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通过汇智共赢间接持有隆基氢能股权,且隆基氢能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担保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为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宝申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李姝璇女士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自2025年5月起,兼任公司总经理。 2、李振国先生,中国国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3、刘学文女士,中国国籍。近三年来,刘学文女士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4、田野先生,中国国籍。近三年来,田野先生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兼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人。 5、白忠学先生,中国国籍。近三年来,白忠学先生一直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兼光建系统事业部负责人。 6、刘晓东先生,中国国籍。近三年来,刘晓东先生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7、天津汇智共赢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天津汇智共赢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天瑞路3号3幢5层5166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谢天 (4)注册资本:2,443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7月13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不含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汇智共赢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钟宝申先生、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分别直接持有隆基氢能0.32%和0.64%股权,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天津汇智共赢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共赢”)持有隆基氢能6.53%股权,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学文女士、董事田野先生、董事白忠学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先生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通过汇智共赢间接持有隆基氢能股权。鉴于隆基氢能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为隆基氢能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隆基氢能 1、成立时间:2021年3月31日 2、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C0101-1F420 3、法定代表人:张海濛 4、注册资本:37,387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与公司的关系:隆基氢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1、成立时间:2021年4月20日 2、注册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梅路102号 3、法定代表人:张海濛 4、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无锡氢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基氢能持有其100%股权。 7、财务情况:无锡氢能信用状况良好,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9.73%,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鉴于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同时,隆基氢能其他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持股分散,由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单方面提供担保,有助于简化决策流程,提高融资效率,能够及时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及资金需求。综上,该担保安排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为隆基氢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氢能业务发展,被担保方具备足够的偿债和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被担保方的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关联董事钟宝申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李姝璇女士已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为隆基氢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氢能业务发展,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运营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为240.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9.53%。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237.18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② 3.5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金额221.10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② 根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数据计算,根据谨慎性原则,共用担保额度按照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较高者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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