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重庆建工(600939):重庆建工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5-120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重庆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与生产运营,开万梁高速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由股东对相关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一公司”)持有开万梁高速公司股份比例为7%,拟为其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0%;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事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金额:7,000万元 (三)担保期限: 1.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3.上述保证期间规定并不相互排斥,而是补充适用。 7,000 (四)担保范围:借款人偿付主合同项下 万元借款本金及其衍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向银团提供担保。 (五)协议的生效: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担保额度、期限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提供担保所涉项目重庆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作为重庆市级重点工程,是打通重庆市主城通往开州、城口、巫溪的便捷通道,连接区域国家高速公路网(G69银百高速公路、G42沪蓉高速公路)。根据《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23—2035年)》,重庆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是重庆高速公路网规划“四环二十二射六十联线”的高速公路网布局中的第二十八联线高速公路。本次担保事项是在满足开万梁高速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结合其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的合理行为,有利于推进其项目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市政一公司参股公司,作为国有控股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主要负责建设、管理重庆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项目。市政一公司已向开万梁高速公司委派1名监事,参与研究其投资、融资、生产等重大事项,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本次市政一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公正、平等地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市政一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有助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该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原关联董事李海鹰先生已离任,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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