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300849):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21:15:43 中财网
原标题:锦盛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前,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立溢”)持有公司股份18,75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8.75%,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立溢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00%,触及公司总股本5%的整数倍。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宁波立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宁波立溢持有公司的股份减少至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0年7月1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宁波立溢持有公司股份18,75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8.7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2、2021年6月9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本的18.7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3、宁波立溢于2022年5月16日至2025年12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625,000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立溢大宗交易 或集中竞 价交易2022/5/168.883,000,0002.00%
  2024/10/18 至 2025/12/515.002,625,0001.75%
合计5,625,0003.75%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2020年7月10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5年12月5日) 
  股数(股)占当时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目前总股本比 例(%)
宁波立溢合计持有股份18,750,00018.7522,500,00015.00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22,500,00015.00
 有限售条件股 份18,750,00018.75--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2025年12月5日的公150,000,000
司总股本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按照
截至2020年7月10日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计算。若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宁波立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立溢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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