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中富电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14,3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28,602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42,9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新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7、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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