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赣锋锂业(002460):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1、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 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521,000万元,同意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人 民币1,114,000万元,两项合计担保总额人民币3,635,000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1,000万元,向资产 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含新设立暂无财务数据的子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134,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对象之间可以进行担保额度调 剂,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告:2025-033、2025-081) 2、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 签署《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合同编号: HETO22300001220250300000049CDZY-02),约定公司以总金额人 民币25,150万元的银行定期存单为全资子公司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丰城赣锋”)在进出口银行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余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编号:YYT20251127197-1),约 定公司为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电”)在邮储银行的债务提供人民币28,7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新余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36100120250014094),约定公司为赣锋锂电 在农业银行的债务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C251202GR3653348 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公司为 新余赣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赣锋电子”)在交通银行的债务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MA3AF3XYX0 1-7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大道 号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8月10日 法定代表人:高贵彦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危险化学品生产;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
(二)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576129026E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2551号 注册资本:250,890.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6月13日 法定代表人:肖海燕 主营业务:锂离子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
(三)新余赣锋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余赣锋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MA37TA6N0C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南源路2668号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4月4日 法定代表人:肖海燕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电 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的质押合同 质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出质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质押物:总金额为人民币25,150万元的定期存单 (二)公司与邮储银行的担保合同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余市分行 保证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28,700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 期付款义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农业银行的担保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 保证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与交通银行的担保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 保证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余赣锋电子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 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担保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批准,公司对下列控股子公司的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均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本次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为控股子公司生产运营提供资金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主要因深圳易储旗下项目公司蓝威新能源(和平县)有限公司权属变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将尽快办理解除对上述公司担保的相关工作;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公司审批有效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635,000万元和30,000 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109,37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4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8%。(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5日公布的美元汇率7.0749进行折算)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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