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002404):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9:56:07 中财网
原标题:嘉欣丝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24日和2022年10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于2025年12月5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2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8,953,904股股票(占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1.55%)已于2022年12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分别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对应每期解锁比例依次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考核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涉及的解锁股份数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共计2,686,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考核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公司业绩考核
第三批次解锁的业绩考核指标:以2019-2021年的平均值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注: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标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295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561,220,682.38元,较2019-2021年的平均值增长40.54%,公司2024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为134,696,545.98元,较2019-2021年的平均值增长38.35%。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指标均未能达到考核标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

(二)后续安排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后续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持有人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

(三)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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