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建工0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代码:148168.SZ 证券简称:23特建工 证券代码:148346.SZ 证券简称:23建工02 证券代码:148631.SZ 证券简称:24建工01 证券代码:148632.SZ 证券简称:24建工02 证券代码:524562.SZ 证券简称:25建工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2025年 12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等相关规定,由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涉及债券的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涉及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发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事项,具体情形如下: (一)原监事会成员情况 发行人原监事会成员为洪文亚(股东监事)、商德良(股东监事)及莫瑞贤(职工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决策,发行人决定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即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监事相关职权,并修改《公司章程》。 (三)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及公司治理结构变动情况已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前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等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三、影响分析 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 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年修订)》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向上述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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