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603687):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其余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2]前次实际发生金额的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一)胜达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143587179P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幢21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棉、麻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纸浆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6.50%,方吾校持股37.575%。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5174780X6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2,228.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水江 注册地址:萧山区浙江南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颜料及中间体(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主要股东:杭州胜达颜料化工有限公司持股65%,祥伟国际有限公司持股35%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且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775285515M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7日 注册资本:1,48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国峰 注册地址:山东莒南经济开发区西五路中段西侧 经营范围:颜料及中间体、涂料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戚跃明84.7973%、洪青10.4054%、王国峰3.0405%、韩斌1.7568%。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新胜颜料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新胜颜料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行为,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