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国际医学(000516):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5-053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医学”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完成注册、何时完成注册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5年、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发行于2026年6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医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发行上限,即67,166.90万股,上述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1-9月财务报表,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365.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161.27万元。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2025年1-9月的年化金额(即2025年1-9月的金额*12/9计算得到);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5年度的基础上考虑减亏40%、持平、增亏4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本次发行前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前总股本数223,889.6753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目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现有业务。在公司的总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业绩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智慧康养项目和质子治疗中心二期项目皆系围绕公司所处医疗服务行业的主营业务开展,是公司业务发展的现实需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银发经济”发展机遇、满足质子治疗市场需求,同时有助于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公司目前运营西安高新医院、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等综合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行业具备丰富的人才、技术及市场资源,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1、人员储备 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医师系列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比超过25%,硕士、博士学历人员占比超50%,拥有硕、博士研究生导师120余人。国家及省级以上各专业学会中,现任或曾担任主委、副主委、常委的专家累计超600余人次。西安高新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中,中高级职称人数占比超过40%,拥有博士、硕士约200人。 公司汇聚了来自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唐都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兰州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兰州军区总医院等三甲医院的一大批专家。医院在急危重症救治、罕见病与疑难疾病诊疗、介入治疗、微创手术、肿瘤综合治疗、整复技术、3D打印技术及细胞治疗等领域,具备区域领先、国内先进乃至国际一流的技术水平。 2、技术储备 在技术方面,公司以大健康医疗服务和现代医学技术转化应用为核心业务。 在医疗领域,公司探索并实践“综合医疗+特色专科”的创新业务模式,旨在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医疗健康需求,充分发挥综合性医疗机构的协同效应。 公司一方面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普惠性医疗服务,成功打造了脑科、心血管、消化、胸科、肿瘤、血液病、骨科等多个优势专科,开展了一系列技术含量高、难度大的复杂医疗项目,包括多项世界首例、国内首例及西北地区首例的复杂手术。 另一方面,公司在康复、妇儿、健康管理、中医、辅助生殖、精神心理、特需服务、质子治疗等板块也进行了积极布局,着力发展特色专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健康需求。以三甲医院规范化的医疗品质为基础,持续拓展高附加值的医疗健康服务市场。 此外,公司还深化拓展医联体合作网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打造“互联网医疗”模式,探索“医疗+AI”技术的临床融合应用,并积极发展多元化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包括家庭访视、延续护理、互联网护理等,以满足不同患者的个性化健康需求。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VIP特需、会员等服务机制,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3、市场储备 公司聚焦医疗主业,集医疗、教学、科研、健康管理、康复保健与生命养护于一体,充分依托现有的三级甲等医院及通过国际JCI认证的高水平医疗服务平台,提供高质量的综合医疗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医疗健康需求。公司持续扩大服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促进内生增长,推进外延扩张,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行业领先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五、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助力公司把握“银发经济”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积极作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不当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将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三)提升公司日常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六、公司相关主体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出具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承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就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承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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