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3011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康佳集团)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武汉天源 301127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 号 康佳研发大厦15-24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释 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备查文件.......................................................................................................14 附表.............................................................................................................................15 第一节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5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武汉天源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5%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加快剥离非主业资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的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武汉天源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武汉天源79,583,973股股份,占武汉天源现有股本总额的11.8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66,283,973股武汉天源股份转让至资产深圳。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武汉天源的股份数量将从79,583,973股减少至13,300,000股,资产深圳持有武汉天源的股份数量将为66,283,973股。具体如下:
因武汉天源可转债转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导致武汉天源总股本发生变动,导致康佳集团持股数量及比例发生被动变化,具体情况如下:1.截至2025年9月22日,康佳集团持有武汉天源79,583,973股股份,占武汉天源截至2025年9月22日的股本总数674,228,099股的11.80%,占武汉天源截至2025年9月22日剔除武汉天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2.05%。 2.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武汉天源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天源转债”累计转股1,736股,武汉天源总股本由674,228,099股增加至674,229,835股,康佳集团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占武汉天源总股本的11.80%,占武汉天源截至2025年11月10日剔除武汉天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2.05%。 3.2025年11月25日,武汉天源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16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武汉天源总股本由674,229,835股减少至674,061,835股,康佳集团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占武汉天源总股本的11.81%,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1%,占武汉天源截至2025年11月25日剔除武汉天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2.05%。 四、本次权益变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3日,康佳集团与资产深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康佳集团 受让方:资产深圳 (二)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和价格 1.转让方同意将标的股份即标的公司66,283,973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股本总额674,061,835股的9.83%)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定价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3.80元/股,标的股份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914,718,827.40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三)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相当于转让价款总金额30%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274,415,648.22元支付至转让方收款账户,该笔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自动转为首期转让价款;2.第二期转让价款为相当于转让价款总金额的70%即人民币640,303,179.18元,在转让方获得其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准且准备齐全应由转让方单方准备的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的申请文件(其中需转让方于提交申请文件当日打印的证券查询信息单原件除外)并通知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支付至转让方收款账户。 (四)过户时间安排 1.自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支付相关转让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2.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为准)为标的股份交割日。 自标的股份交割日起,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及义务。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转让方就本次股份转让获得股东会审议批准以及转让双方获得其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华润有限公司的审核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协议各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未就转让方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中证登深圳分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六、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已获得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批准以及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华润有限公司的批准,尚需取得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会批准、深交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武汉天源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武汉天源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邬建军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三)康佳集团与资产深圳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签章): 邬建军 2025年12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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