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300078):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5-116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567号“医惠中心”23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乃绪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82,066,31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859,00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207,3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207,5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207,3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1%。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872,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63%;反对1,6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16%;弃权5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13,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37%;反对1,6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18%;弃权5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45%。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苍南芯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路楠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本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811,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23%;反对1,6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8%;弃权563,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952,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73%;反对1,6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45%;弃权563,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82%。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苍南芯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路楠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波、竺尚阳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