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000688):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后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8:11:02 中财网
原标题:国城矿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后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5-110
债券代码:127019 债券简称:国城转债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后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67.98%被动稀释至66.99%,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2号文”《关于核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8,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85,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674号”文同意,公司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城转债”,债券代码“12701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

受公司可转债转股的影响,截至2025年12月2日,“国城转债”累计转股53,049,82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70,685,269股,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在合计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67.98%被动稀释至66.99%,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绿谷一号楼 20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滨河路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2日  
权益变动过程截至2025年12月2日,“国城转债”累计转股53,049,822股,公 司总股本增加至1,170,685,269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合计持股比例由67.98%被动稀释至 66.99%,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股票简称国城矿业股票代码000688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其他变动 股数(股)其他变动 比例(%) 
A股0被动稀释0.99% 
合计0被动稀释0.9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其他 (因可转债转股后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国城集团318,160,51127.58318,160,51127.18
建新集团466,139,24140.41466,139,24139.82
合计持有股份784,299,75267.98784,299,75266.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784,299,75267.98784,299,75266.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是□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中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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