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688766):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冬路20弄8号楼公司1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贤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海杰、徐晨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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