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600563):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与修改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 <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监事会、监事”由审计委员会替代等。为突出本次修改的重点,仅就重要条款的修改对比做出列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调整及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改内容相应调整等内容不再逐一比对列示,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三、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因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新规修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涉及的制度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5.《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四、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为加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制定《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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