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00292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德赛西威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孚世达科技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287,60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原材料、接受服务等。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表决结果及回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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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7999号 (2)法定代表人:甘先国 (3)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电子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租赁业务、仓储服务业务、智能交通系统,移动出行服务,智能网联系统及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汽车相关零部件、组件、套件销售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进出口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资企业,公司董事高大鹏担任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充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对公司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不能履约的可能性较低。 2、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 (2)法定代表人:赵治平 (3)注册资本:4,766.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照相机及器材、摄影机、投影设备及其零件、汽车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系统、光学镜头及镜片、光电摄像模组、移动通讯设备及零件、金属零配件、光电子器件、图形图像识别和处理系统;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许可方可经营)。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提供合格原材料产品的可能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安徽孚世达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亚父街道旗麓路16号中科智城(中科先进制造创新产业园)10号楼一层 (2)法定代表人:倪斌 (3)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安徽孚世达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提供合格原材料产品的可能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汽车电子产品、提供研发服务和劳务服务、接受租赁服务和劳务服务;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向公司销售汽车电子原材料;公司向安徽孚世达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汽车电子产品。 对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以诚信、公开、公平为原则进行具体协商,并同意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具体交易价格、金额及内容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因此,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议案,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树勤 王荣鑫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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