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汽轮B(200771):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5-129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受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向杭州汽 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或“公司”)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已经杭汽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41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7.1条第一款第(四) 项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6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2025年12月2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同意受理杭州汽 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5〕第354号)。根据该函,深交所正式受理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 请。 根据相关业务规则,深交所在受理公司申请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将形成审议意见。深交所将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不设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自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在实施换股后,转换成海联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 鉴于本次合并涉及股份转换事项,流程复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后,公司股票相对应的市值将会有一段时间无法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待公司股票转换成海联讯股票上市后,相对应的市值将会在海联讯体现,请投资者知悉。公司将在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刊登终止上市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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