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000838):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5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签署 《重整投资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及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信地产”)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98,920,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5%,其中质押及冻结股份数量为398,920,794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为100%;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为财信地产的控股股东,持有财信地产100%股份。根据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人拟收购财信发展20%至29.99%的股份,对应股票 数量为220,092,434股至330,028,605股。具体以重整计划为准。 二、若投资人获得上述股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需以重整计划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按照企业破产重整的程序,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制定 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最终需经法院裁定批准。因有权机构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情况概述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或“财信发展”)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及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已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并完成了备案登记。 2025年2月24日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分别收到五中院出具的 (2025)渝05破申88号、84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裁定受理财信地产、财信集团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 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2025年3月14日,五中院出具了(2025)渝05破71号和(2025) 渝05破75号《决定书》,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的管理人(以下合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 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5年6月17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 情况的通报》,并披露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会议全部议案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信息披露 媒体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5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 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5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 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的公告》。 二、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中久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甘银龙 注册资本:26,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098379345L 股东信息:自然人雍芝君持股比例90%;自然人卢一帆持股比例 10%。 实际控制人:雍芝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协议涉及财信发展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江西中久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投资目标及持股比例 乙方拟通过持股平台公司收购财信发展20%至29.99%的股份,对 应股票数量为220,092,434股至330,028,605股,最终乙方实际收购 的股权比例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相应债权人做出的选择 确定。 (三)实际控制人及投资承诺 本次投资完成后,乙方实际控制人雍芝君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乙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财信地产持有公司股份398,920,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100%;财信集团为财信地产的控股股东,持有财信地产100% 股份。根据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人拟收购财信发展20%至 29.99%的股份,若投资人获得上述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需以重整计划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按照企业破产重整的程序,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制 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最终需经法院裁定批准。因有权机构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 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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