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荃银高科(30008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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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02日 21:45:4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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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荃银高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安徽
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
安徽
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财务顾问报告“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中种集团。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除收购人以外的
荃银高科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89,466,350股,约占
荃银高科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0.00%,要约收购价格为 11.85元/股。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189,466,35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189,466,350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89,466,35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若
荃银高科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中种集团于 2025年 11月 19日与贾桂兰、王玉林签署《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协议》、于 2025年 11月 20日与贾桂兰、王玉林签署《预受要约协议》,贾桂兰、王玉林将合计持有的 74,352,520股
荃银高科股票不可撤销地用于预受要约。同时贾桂兰、王玉林不可撤销地承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放弃行使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直至(1)贾桂兰、王玉林如约履行协议的前提下,中种集团要约收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或(2)贾桂兰和王玉林重新成为中种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之日。
3、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5年 12月 4日至 2026年 1月 5日。
4、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最多合计持有
荃银高科383,760,376股股份,约占
荃银高科总股本的 40.51%。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245,176,247.50元,中种集团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将 449,035,249.50元(相当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6、由于要约收购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是否能达到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7、
中金公司接受收购人的委托,担任本次要约收购的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是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要约收购交易各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各方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以及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及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在审慎尽职调查基础上出具的,旨在对本次要约收购做出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有关方面参考。
8、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
荃银高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安徽
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法律意见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9、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已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为出具本报告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录
重要提示 ................................................................................................................................... 1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绪言 ............................................................................................................................. 7
第三节 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 9
一、财务顾问声明 ................................................................................................................... 9
二、财务顾问承诺 ................................................................................................................. 10
第四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11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11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1
三、收购人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 22
四、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 22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 24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4
七、收购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24
八、收购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 33
第五节 要约收购方案 ........................................................................................................... 36
一、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 36
二、要约价格及计算基础 ..................................................................................................... 37
三、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 38
四、要约收购期限 ................................................................................................................. 39
五、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 ..................................................................................................... 39
六、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 39
七、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 41
八、受收购人委托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的
证券公司名称 ............................................................................................................................. 42
九、本次要约收购是否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 43
第六节 财务顾问意见 ........................................................................................................... 44
一、对收购人编制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性评价 ............. 44 二、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目的的评价 ............................................................................. 44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能力等情况的评价 ................. 45 四、对收购人进行辅导情况 ................................................................................................. 46
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 ................. 46 六、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的合规性 ............................................................................. 47
七、收购人收购资金来源及履约能力 ................................................................................. 48
八、收购人履行的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 ............................................................................. 49
九、对收购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安排的评价 ................................................. 49
十、对收购人后续计划、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和持续发展的影响分析 ..................... 49 十一、收购标的上的其他权利及补偿安排 ......................................................................... 57
十二、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的业务往来 ............................................................................. 57
十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58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 58
十五、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结论性意见 ............................................................................. 5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 本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种子集团有
限公司要约收购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财务顾问报告 |
| 要约收购报告书 | 指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
| 上市公司、公司、荃银高科 | 指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收购人、中种集团 | 指 |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
| 收购人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 | 指 | 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现代农业 | 指 | 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 中国化工集团 | 指 |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中国中化 | 指 |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毕马威 | 指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交易 | 指 | 中种集团通过向除中种集团以外的荃银高科全体
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荃银高科 189,466,350股
股份(约占荃银高科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0.00%)。
同时,根据《预受要约协议》的有关规定,在中种
集团、贾桂兰、王玉林三方之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的前提下,贾桂兰、王玉林不可撤销地承诺,以所
持的 65,521,411股、8,831,109股(合计 74,352,520
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就本次要约收购
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未经中种集团书面同意,贾桂
兰、王玉林不得主动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自协
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要约收购在中登公司办理完
成过户登记之日止,贾桂兰、王玉林不得转让、质
押、委托行使表决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不得实施或配合第三方实施任何影
响本次要约收购实施的行为或安排 |
| 《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
议终止协议》 | | 中种集团与贾桂兰、王玉林于 2025年 11月 19日
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协议》 |
| 《预受要约协议》 | 指 | 中种集团与贾桂兰、王玉林于 2025年 11月 20日
签署的《预受要约协议》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元、万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人民币元、万元 |
| 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金公司、财务顾问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本财务顾问报告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绪言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中种集团。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除收购人以外的
荃银高科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89,466,350股,约占
荃银高科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0.00%,要约收购价格为 11.85元/股。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189,466,35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189,466,350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89,466,35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若
荃银高科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中种集团于 2025年 11月 19日与贾桂兰、王玉林签署《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协议》、于 2025年 11月 20日与贾桂兰、王玉林签署《预受要约协议》,贾桂兰、王玉林将合计持有的 74,352,520股
荃银高科股票不可撤销地用于预受要约。同时贾桂兰、王玉林不可撤销地承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放弃行使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直至(1)贾桂兰、王玉林如约履行协议的前提下,中种集团要约收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或(2)贾桂兰和王玉林重新成为中种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之日。
3、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5年 12月 4日至 2026年 1月 5日。
4、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最多合计持有
荃银高科383,760,376股股份,约占
荃银高科总股本的 40.51%。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245,176,247.50元,中种集团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将 449,035,249.50元(相当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6、由于要约收购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是否能达到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7、
中金公司接受收购人的委托,担任本次要约收购的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是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要约收购交易各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各方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以及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及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在审慎尽职调查基础上出具的,旨在对本次要约收购做出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有关方面参考。
8、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
荃银高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安徽
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法律意见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9、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已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为出具本报告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节 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一、财务顾问声明
作为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的财务顾问,
中金公司提出的财务顾问意见是在假设本次要约收购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职责的基础上提出的。
本财务顾问特做出如下声明:
1、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收购人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提供,收购人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已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为出具本报告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旨在就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内容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内容仅限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正文所列内容,除非中国证监会另有要求,并不对与本次要约收购行为有关的其他方面发表意见。除为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之外,本财务顾问与收购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报告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同时,本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不构成对
荃银高科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对本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财务顾问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作出判断。
5、本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法律意见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6、本财务顾问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7、本财务顾问同意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财务顾问承诺
中金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核查的基础上,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收购人要约收购
荃银高科股份事项出具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收购人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已对收购人要约收购报告书进行核查,确信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
3、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要约收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本财务顾问就本次要约收购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得通过。
5、本财务顾问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防火墙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行为。
6、本财务顾问与收购人已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第四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1981年 9月 14日 |
| 营业期限 | 1981年 9月 14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资本 | 124,430.21184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姜业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00438C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还金路金茂南繁科创中心 A座 8楼 001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非主
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礼品花卉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
器仪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专业及
辅助性活动;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法律咨询(不含
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品
牌管理(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经营项目:农
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转基因农
作物种子生产;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加工;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农
作物种子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经营
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
| 通讯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还金路金茂南繁科创中心 A座 8楼 001号 |
| 联系方式 | ChinaSeed_communicate@syngentagroup.cn |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收购人中种集团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所示: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收购人的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收购人的控股股东为先正达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 公司名称 | 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9年 6月 27日 |
| 营业期限 | 2019年 6月 27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资本 | 1,115,838.7093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李凡荣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6MN13 |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号 30层 08单元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智能农业管理;农业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非主要农作物
种子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转基因
农作物种子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通讯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号 30层 08单元 |
| 联系电话 | 010-59569641 |
2、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为中国中化的全资子公司,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
荃银高科及其下属子公司外,中种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经营范围 |
| 1 | 中种集团新疆种
业有限公司 | 6,000 | 100.0 | 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
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
验;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农药登
记试验;农药批发;农业转基因生物
产品加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农业机械服务;农作
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
子);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化肥
销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
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经营范围 |
| 2 | 中种农业科技
(湖南)有限公
司 | 6,000 | 100.0 | 一般项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
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
装种子);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作
物栽培服务;灌溉服务;农作物病虫
害防治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业
生产托管服务;谷物种植;初级农产
品收购;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
务;农业机械租赁;农林牧副渔业专
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业机械制造;
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
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肥料销售;农用
薄膜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食用农产品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
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食用农产品
初加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物联网技术研发;智
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土地整治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粮食收购。(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
营;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草种生产
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转基因农
作物种子生产;转基因棉花种子生
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
食品销售;饲料生产;农业转基因生
物加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3 | 中种集团福建农
嘉种业有限公司 | 3,000 | 100.0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具体内容及有
效期详见《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
证》及附件);农作物种子批发、零
售(有效区域及有效期详见《农作物
种子经营许可证》);农作物种植;
农业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经营范围 |
| 4 | 种芯(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 | 2,000 | 100.0 | 农业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农药(不
含危险化学品)、不再分装的包装种
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农药生产;农作物种子进出
口;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加工;农作
物种子质量检验;农作物种子经营;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农药登记试
验。(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农药生产、农作
物种子进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
加工、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农作物
种子经营、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
农药登记试验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
| 5 | 山西大丰种业有
限公司 | 10,000 | 71.9 | 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
作物种子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
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建设工程施工;
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菌种经营;
草种生产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林木种子进出
口;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
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非主要农
作物种子生产;塑料制品销售;化肥
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
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
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
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食品进出口;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经营范围 |
| 6 | 四川川种种业有
限责任公司 | 3,000 | 70.0 | 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
作物种子进出口;农药批发;农药零
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食用农
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
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化肥销售;
肥料销售;农业机械服务;粮食收购;
粮油仓储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
染防治技术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
验发展;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租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
活动;包装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农
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作物栽培服
务;农作物收割服务;智能农业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7 | 湖南洞庭高科种
业股份有限公司 | 3,600 | 64.3 | 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及成果转让,水稻
种子的生产,农作物种子的销售(棉
花、油菜除外),农业技术咨询、培
训服务,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的加
工、销售,政策允许的农资产品的销
售,花卉、苗木的销售,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爆炸物品),厂房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8 | 四川省宜宾市宜
字头种业有限责
任公司 | 500 | 52.0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
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肥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9 | 中种国际种子有
限公司 | 48,282 | 51.0 | 玉米种子的研发、培育、试验、生产、
加工、销售;提供种子和农产品技术
培训、技术、管理、市场信息和咨询
服务。上述业务包括提供产品开发、
生产和销售的技术支持和合同服务;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经营范围 |
| | | | | 向第三方提供种子生产、加工、试验
及其他相关服务;将其种子生产、加
工活动外包给第三方(涉及许可项目
的凭许可证经营)。 |
| 10 | 广东省金稻种业
有限公司 | 10,000 | 51.0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
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粮油仓储服
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谷物种
植;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
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
销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
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粮食
收购;农药批发;农药零售 |
| 11 | 安徽江淮园艺种
业股份有限公司 | 4,354 | 51.0 | 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
种子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业
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主要农作物
种子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蔬菜种植;新鲜蔬菜零售;水
果种植;新鲜水果零售(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
| 12 | 江淮园艺南方
(湛江)农业技
术研发有限公司 | 500 | 70.0 | 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主要农
作物种子生产;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
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蔬菜种植;新鲜蔬菜零售;水果种植;
新鲜水果零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13 | 安徽中种丰絮农
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51.0 | 农作物种子的加工、分装、批发、零
售;农作物新品种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进出口
业务(国家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农副产品、化肥、农业机械批发、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经营范围 |
| 14 | 甘肃美之农种业
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100.0 | 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
展;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智能农
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蔬菜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
| 15 | 安徽农研检验检
测中心有限公司 | 500 | 100.0 | 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检
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业
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非主要农作物种子
生产;蔬菜种植;薯类种植;水果种
植(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16 | 湖南中种金耘水
稻育种研究有限
公司 | 300 | 51.0 | 农作物品种的选育;稻谷种植(限分
支机构);谷物、豆及薯类、有机肥
料及微生物肥料的批发;销售不再分
装的包装种子;房屋租赁;农药批发
(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农业科
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技术开发服
务、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
从事 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
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
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
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
| 17 | 北京华农伟业种
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7,000 | 90.6 | 销售农作物种子;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销售化肥、农药(不含属于危险化学
品的农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经营范围 |
| 18 | 甘肃国瑞恒丰种
业有限公司 | 3,000 | 100.0 | 农作物及经济作物新品种选育;植物
种子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农资
销售;农业新技术开发及成果转让、
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培训服务;货
物仓储服务;进出口业务。【以上项
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控股股东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中种集团外,中种集团的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 1 | 先正达集团(香港)
控股有限公司 | 2016年 2
月 17日 | 中国
香港 | 控股投资 |
| 2 |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 1993年 4
月 5日 | 北京 |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
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互联网信
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
研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用
薄膜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
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电子专用材料
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
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
副产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
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
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
设备租赁;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
营】;薯类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油
料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豆类种植
【分支机构经营】;棉花种植【分支
机构经营】;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
麻)【分支机构经营】;糖料作物种植 |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 | | | | 【分支机构经营】;烟草种植【分支
机构经营】;蔬菜种植【分支机构经
营】;花卉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水
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坚果种植
【分支机构经营】;中草药种植【分
支机构经营】;谷物销售;豆及薯类
销售;棉、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
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3 | 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
司 | 2015年 11
月 17日 | 北京 | 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出
版物零售;零售食品(使用面积小于
等于 60平米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
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粮食
收购;国内旅游业务;农林牧业技术
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农林牧业规
划设计、咨询与服务;土壤改良修复
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农林
牧业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农业生产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化肥、农药、农机、
农膜、饲料等)(不从事实体店铺经
营)、汽车;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
开发;软件咨询;以下项目仅限外埠
分支机构经营:农林业种植服务与种
植示范;农林牧业产品的仓储、加工、
物流;农业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农膜、饲
料等)的生产;农林牧业废弃物的资
源化利用;农业机械维修;销售食用
农产品、食品添加剂、观赏植物(“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
售食品(使用面积小于等于 60平米
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
辖区百姓需求)、互联网信息服务、
经营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 | | | |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4 |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 1999年 12
月 10日 | 江苏 | 农药的制造、加工(按批准证书、生
产许可证经营)。精细化工产品的制
造、加工,精细化工产品、农药的技
术开发、应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
| 5 |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 1998年 3
月 27日 | 湖北 | 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
零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
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
有机化学品生产;第二类监控化学品
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
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非煤矿
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
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
备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农
药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
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
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装卸搬运;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
| 6 | Syngenta AG | 1999年 11
月 15日 | 瑞士 | 植保产品和种子销售相关业务 |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 7 | 先正达(上海)作物
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 1998年 8
月 10日 | 上海 | 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批发;
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
智能农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化
肥销售;肥料销售;农业生产托管服
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
艺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业
机械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
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
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工程
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病媒生
物防制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
验发展;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销
售代理。 |
三、收购人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本次要约收购前,收购人直接持有
荃银高科 194,294,026股普通股股份(占
荃银高科已发行总股份的 20.51%)。
四、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一)收购人的主要业务
中种集团是中国中化下属先正达集团中国种子业务的管理主体,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第一家种子企业,业务覆盖水稻、玉米、小麦、蔬菜和油料五大作物品类。
中种集团是农业农村部核准的全国首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经营规模连续三年位列行业第一。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海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连续多年荣获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资质,是中国种子行业 AAA级信用企业,拥有行业唯一 AAA全国级知名商标品牌,是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的理事长单位、中国种子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亚太种子协会(APSA)会员单位。中种集团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建设“中国种子生命科学技术中心”,取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作物育种技术创新与集成”国家重点实验室资质,并通过市场化方式搭建区域产业平台,实施产业并购战略。中种集团将在国家种业发展规划和集团农业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抢抓机遇、内合外联、夯实基础、协调发展,做大、做强种子业务,积极推动国家种业升级,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发挥国家队和主力军的作用。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中种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12月 31日
/2024年度 | 2023年 12月 31日
/2023年度 | 2022年 12月 31日
/2022年度 |
| 资产总额 | 1,267,143.78 | 1,088,286.84 | 825,969.92 |
| 负债总额 | 838,174.40 | 707,216.59 | 475,544.69 |
| 净资产 | 428,969.38 | 381,070.25 | 350,425.2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 144,909.57 | 117,164.84 | 121,702.62 |
| 营业收入 | 700,301.13 | 578,226.01 | 476,698.38 |
| 主营业务收入 | 681,753.76 | 561,062.17 | 463,258.72 |
| 净利润 | 26,194.55 | 27,275.65 | 19,923.5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 1,127.49 | -5,620.14 | -6,826.88 |
| 净资产收益率 | 0.86% | -4.71% | -5.54% |
| 资产负债率 | 66.15% | 64.98% | 57.57%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收购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地区)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
| 姜业奎 | 男 | 经理、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 刘俊茹 | 女 | 财务负责人 | 中国 | 中国 | 无 |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收购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直接持有
荃银高科股份外,中种集团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间接持有
荃银高科股份外,中种集团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上市公司
名称 | 证券
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
比例 |
| 1 | 江苏扬农化
工股份有限
公司 | 600486.
SH | 40,668.6909 | 农药的制造、加工(按批准证书、生产
许可证经营)。精细化工产品的制造
加工,精细化工产品、农药的技术开
发、应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35.94% |
| 2 | 安道麦股份
有限公司 | 000553
(20055
3).SZ | 232,981.1766 | 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
零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
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
化学品生产;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
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
毒化学品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非煤矿山矿产资
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类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炼
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
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和供
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
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
技术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装卸搬
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 78.47% |
| 序号 | 上市公司
名称 | 证券
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
比例 |
| 3 | 中化化肥控
股有限公司 | 0297.HK | 831,600.00万元
港币 | 作物营养产品原材料及成品的生产、
进出口、分销、零售、研发和农化服
务,以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经营 | 52.65% |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除收购人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所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的情况外,中国中化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 序
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
例 |
| 1 | 中化国际(控
股)股份有限
公司 | 600500.SH | 358,852.3593 | 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
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
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
易和转口贸易;饲料、棉、麻、
土畜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
百货、纸浆、纸制品、五金交
电、家用电器、化工、化工材
料、矿产品、石油制品(成品油
除外)、润滑脂、煤炭、钢材、
橡胶及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黑
色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
汽车(小轿车除外)、摩托车及
零配件的销售(国家有专营专项
规定的除外);橡胶作物种植;
仓储服务;项目投资;粮油及其
制品的批发;化肥、农膜、农药
等农资产品的经营,以及与上述
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交
流、技术开发(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54.61% |
| 2 | Halcyon Agri
Corp Ltd | 5VJ.SG | 405,950.2244万
元新加坡元 | 种植、加工、行销和出口天然胶
等业务 | 29.20% |
| 序
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
例 |
| 3 | 鲁西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000830.SZ | 190,431.9011 | 化学肥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
内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限
分支机构经营);供热、供汽服
务;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
制毒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化
工生产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
装、销售;化工技术咨询与服
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
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
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48.93% |
| 4 | 昊华化工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600378.SH | 128,999.9620 | 研发、销售:化工产品并提供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工原
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研
发销售;工业特种阀门生产
(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
或另择经营场地在工业园区内
经营)、销售;工业气体的研
制、开发、生产(工业行业另
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
地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
售;仪器仪表销售;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货运代
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检测
服务(不含民用核安全设备设
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
不含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会
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
气球广告);计算机信息技术
咨询;工程咨询服务;机械设
备租赁;房屋租赁;工程管理
服务;工程勘察设计;经营本
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
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
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
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 61.05% |
| 序
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
例 |
| 5 | 沈阳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 000698.SZ | 81,951.4395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
险化学品仓储;食品添加剂生
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
旅客运输经营;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三类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
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
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炼油、化工
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
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
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装卸搬
运;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
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
输基础设备销售;非食用盐销
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47.23% |
| 6 | 沧州大化股份
有限公司 | 600230.SH | 41,396.1015 | 货物进出口;(以下限分支机构
经营)化工机械、电气、仪表的
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尿素、
合成氨的生产;工业循环水、尿
素水溶液、聚碳酸酯的生产、销
售;甲苯-2.4-二异氰酸酯
(TDI)、2.4-二硝基甲苯
(DNT)、盐酸、邻甲苯二胺 | 46.01% |
| 序
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
例 |
| | | | | (OTD)、烧碱、液氯、硫酸、
次氯酸钠、芒硝、氢气、硝酸
(HNO3)的生产;普通货物道
路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以
下限沃原分公司经营:批发天然
气(无储存经营,且限于工业生
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房屋与
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
| 7 | 蓝星安迪苏股
份有限公司 | 600299.SH | 268,190.1273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
信息咨询;企业管理;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销售保健食品、营养添加剂;普
通货物运输。(销售食品、道路
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85.91% |
| 8 | 中国金茂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 00817.HK | 1, 351,246.6348
万元港币 | 城市运营、物业开发、商务租
赁、零售商业运营、酒店经营、
科技与服务 | 38.38% |
| 9 | 金茂物业服务
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 00816.HK | 90,418.9000万元
港币 | 物业管理服务、非业主增值服
务、社区增值服务、城市运营服
务 | 74.76% |
| 10 | Pirelli & C. SpA | PIRC.MI | - | 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用轮胎 | 37.02% |
| 11 | 风神轮胎股份
有限公司 | 600469.SH | 72,945.0871 | 经营本企业生产的轮胎及相关技
术的出口业务;轮胎、橡胶制
品、轮胎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零配件、仪器仪表及相
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佣金代理
(拍卖除外);开展对外合作生
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
装配及补偿贸易业务;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轮胎生产用原辅材料销
售;汽车及工程机械零配件销
售;轮胎开发研制、相关技术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房屋、设备
租赁;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 | 59.01% |
| 序
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
例 |
| | | | | 等危险化学品) | |
| 12 | 中化装备科技
(青岛)股份
有限公司 | 600579.SH | 49,471.2359 |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
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
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
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
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
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
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
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实验分析
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特种
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
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
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
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
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
备);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
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63.26% |
| 13 | Elkem ASA | ELK.OL | - | 硅基材料和金属硅合金 | 52.91% |
| 14 | 远东宏信有限
公司 | 03360.HK | 478,114.5826万
元港币 | 在医疗健康、文化旅游、工程建
设、机械制造、化工医药、电子
信息、民生消费、交通物流、城
市公用等多个基础领域开展金
融、投资、贸易、咨询、工程等
一体化产业运营服务 | 19.32% |
| 序
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
例 |
| 15 | 青海盐湖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 | 000792.SZ | 529,157.2541 |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
品经营;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
源(非煤矿山)开采;消毒剂生
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
加剂生产;食盐生产;食盐批
发;调味品生产;水泥生产;化
妆品生产。建设工程监理;建设
工程设计;公共铁路运输;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旅
游业务;印刷品装订服务;食品
销售;住宿服务;道路旅客运输
经营;营业性演出;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
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常用有色金属
冶炼;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
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池
制造;电池销售;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第三
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
营;食品添加剂销售;消毒剂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
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石棉水
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
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
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
装箱及容器制造;有色金属合金
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
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
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工产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 5.88% |
| 序
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
例 |
| | | | |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办公设备耗材销
售;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
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石油
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
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业务
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
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机
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
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
遣);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
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
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煤炭及制
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制造;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
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打
字复印;洗烫服务;润滑油销
售;新鲜蔬菜批发;鲜肉批发;
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
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旅行社服务
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停车
场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
| 16 | 广西河池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 000953.SZ | 36,612.2195 | 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药
品、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
销售及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
植物提取物、专用化学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及技术推广;生物技术研发
及技术推广;肥料、农药、化学
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 | 10.24% |
| 序
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
例 |
| | | | | 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17 | 上海凯众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603037.SH | 19,148.1834 | 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汽车零部
件、承载轮的开发、生产、销
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的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9.74%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