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300183):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25-073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 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与《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自动废止,监事会主席关剑梅与监事郑家辉、于骞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 同时,在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鉴于上述原因,以及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保持《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治理制度与现行法规体系的一致性,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原章程“第八章监事会”部分予以整体删除,并同时删除了其他条文中涉及监事的表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原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自动废止。本次修订包括了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或删除,序号相应予以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工商经办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上述章程修订事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结果为准。 三、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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