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00209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3、上述议案1.00、2.00、3.00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4.00、5.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5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括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须在2025年12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剑、李瑾 联系电话:025-52762230,025-52762205 传 真:025-52762929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邮编:211100)(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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