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601828):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7:31:10 中财网
原标题:美凯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5-08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且杭州灏月与TaobaoChinaHoldingLimited(以下简称“淘宝控股”)、NewRetailStrategicOpportunitiesInvestments4Limited(以下简称“新零售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5,370,20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31%。其中,杭州灏月持有公司股份290,747,24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68%;一致行动人淘宝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2,311,4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6%;一致行动人新零售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2,311,48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7%。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由于自身资金需求,杭州灏月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130,641,979股(占公司总股本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547,326股(占公司总股本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094,653股(占公司总股本2%)。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杭州灏月因实施减持,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05,370,206股减少至391,072,606股,持股比例由9.31%减少至8.98%,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灏月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止2025年11月30日,其已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5,673,300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547,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126,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49,696,90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0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290,747,243股
持股比例6.6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248,219,904股 大宗交易取得:42,527,33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杭州灏月290,747,2436.68%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淘宝控股72,311,4821.66%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新零售基金42,311,4810.97%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合计405,370,2069.31%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7月26日
减持数量55,673,3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9月10日~2025年11月18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43,547,300股 大宗交易减持,12,126,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2.48~2.85元/股
减持总金额153,579,800元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74,968,679股
减持比例1.28%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
当前持股数量235,073,943股
当前持股比例5.40%
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上表中所述减持期间为股东实际实施减持的期间段。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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