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新资02 (149858):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9797.SZ 债券简称:22新资01 债券代码:149858.SZ 债券简称:22新资02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 监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 26日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说明文件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德邦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事项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徐国。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安排,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晓斌。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公司上述人员变动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2新资01,代码:149797.SZ)、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22 02 149858.SZ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 新资 ,代码: )的受托管理 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司本着审慎、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经德邦证券核查,发行人上述变更,符合《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定。上述情况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此前公司已签署或出具的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德邦证券作为“22新资01”、“22新资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德邦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用印页)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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