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跨越 5%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持有的公司13,134,329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及蔡昌蔚先生持有的841,38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合计13,975,711 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所致。 ? 本次过户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49,123,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3%;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持有公司841,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61,424,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3%。本次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35,989,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为47,448,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8%。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通过司法扣划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大股东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据此,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已将上述减持限制规定告知本次股票拍卖成交的所有竞买人。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有的公司4,378,109股、4,378,109股及4,378,11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分别于2025年10月16日10时至2025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2025年10月19日10时至2025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及2025年10月22日10时至2025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以上被拍卖股份分别被自然人徐秀龙、自然人郭洋及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竞拍成功。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持有的841,38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于2025年10月25日10时至2025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以上被拍卖股份被自然人汤燕燕竞拍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4日及2025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5-073 2025-075 2025-076 2025-077 (公告编号: 、 、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近日,瀚川投资及蔡昌蔚先生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苏05执1654号之二、三、四、五,并转达给上市公司,且前述被拍卖的合计13,975,711股公司股份均已于2025年11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在办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以上股份同步完成解除司法冻结。过户登记完成后,瀚川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为35,989,6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从27.93%降至20.46%;蔡昌蔚先生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从34.93%降至26.98%,股东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通过司法扣划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大股东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据此,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除此之外,本次拍卖完成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将上述减持限制规定告知本次股票拍卖成交的竞买人。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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