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拟终止的项目:拟终止募投项目“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626.3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含孳息597.05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87,271.4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973.31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475,175.9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1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同时,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涉及延期、终止的募投项目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将“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将“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拟终止募投项目“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626.36万元(其中含孳息597.05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和“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并将节余资金14,626.36万元(其中含孳息597.05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