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豪鹏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发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的方式、数量、比例 珠海安豪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15,000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9,943,067股的0.3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32%。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3月21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经过公司历次权益分派实施,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50.98元/股。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珠海安豪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企业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明确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企业将切实履行相关责任,不得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5)本企业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企业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企业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6)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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