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300014):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157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755,937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的0.04%;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共计299人。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近日,公司办理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基本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情况如下: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调整前):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3、拟授予数量:不超过1,76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第三期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9,825.13万股的0.9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调整前):76元/股 5、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包括公司公告第三期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归属安排 第三期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6日,公司对第三期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第三期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1年11月17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197)。 4、2021年11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12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2月20日,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流通上市。 7、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8、2024年11月11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9、2024年1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0、2025年1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第三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授予情况如下:1、股票来源(调整前):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授予日:2021年12月3日 3、授予价格(调整前):76元/股 4、授予人数:1,634人 5、授予数量:1,757.58万股,具体分配如下: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1、授予价格调整 因公司已实施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进行相应调整,故第三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76元/股调整为74.44元/股。 2、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调整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三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6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7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或D,公司未满足第四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37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或D,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943,433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三期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三期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日,截至2025年11月19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三)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三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6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7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或D,公司未满足第四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37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或D,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943,433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为1,219人,可归属数量为3,436,879股。 (五)董事会审议通过归属情况后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在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9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前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由1,219人调整为299名,对应作废本次可归属的2,680,942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上市流通日: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 2、实际归属数量:755,937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的0.04%。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共计299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74.44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55,937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的0.04%。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0日出具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股本情况。截至2025年11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缴纳的货币出资款56,271,950.28元,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贵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755,937股,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55,937.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5,516,013.28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登记,预计将于2025年12月2日上市流通。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2、上表中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系截至2025年11月27日情况,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亿纬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755,937股,本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就第三期激励计划调整、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2、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的调整系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申请表;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归属、作废相关事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相关事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项及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归属、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00Z0197号)。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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