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资产0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不再设置监事会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6:00:59 中财网
原标题:24资产0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不再设置监事会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524028.SZ 债券简称:24资产08 524027.SZ 24资产07 524001.SZ 24资产06 524000.SZ 24资产05 148701.SZ 24资产04 148700.SZ 24资产03 148671.SZ 24资产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不再设置监事会 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2025年 11月
声 明
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资产01”,债券代码148671.SZ)、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资产03”,品种一债券代码148700.SZ;品种二债券简称“24资产04”,品种二债券代码148701.SZ)、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资产05”,品种一债券代码524000.SZ;品种二债券简称“24资产06”,品种二债券代码524001.SZ)、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资产07”,品种一债券代码524027.SZ;品种二债券简称“24资产08”,品种二债券代码524028.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不再设置监事会的公告》,发行人发生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监事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表原监事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姓名任职起止时间
1刘欣怡2022年4月-至今
2刘继东2023年11月-至今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经发行人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发行人对《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作出修订。

根据《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版)》,发行人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监事相关职权。

(三)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及公司治理结构变动情况已经发行人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前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等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二、影响分析
本次公司治理结构及人员变动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无重大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发行人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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