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688297):中无人机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688297 2025-05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产投”“出让方”)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成都产投; ? 出让方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股份数量10,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询价转让的价格为41.99元/股,交易金额425,148,750.00元。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持股比例从6.41%下降至4.91%,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合称“组织券商”)组织实施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10,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详见公司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49)、《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及中金公司、中航证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1月20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成都产投无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数为10,125,0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形。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成都产投 本次权益变动后,成都产投持股比例从6.41%下降至4.91%,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2 注 :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一)受让情况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金公司、中航证券向投资者发送《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之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1月21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中无人机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1.99元/股。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96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75家、证券公司61家、保险公司3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218家、期货公司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3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1月24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41份,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及时发送了相关申购文件。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17,980,000股,对应有效认购倍数约为1.78倍。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41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1.9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0,125,000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金公司、中航证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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