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能(600396):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5-043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86,000万元,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1)向关联方购买燃料。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 联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 采购长协煤发生燃料采购及相关费用不超过50,000万元。 (2)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劳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在技术改造、技术监督服务及试验修理等项目中接受关联方中国 华电集团所属企业提供的商品或劳务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 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购 买疏干水不超过1,000万元。 (3)与关联人进行碳配额交易。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拟与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进行碳配额交易不超过 15,000万元。 (4)与关联人进行电量交易。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 与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进行电量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 (5)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劳务。公司拟向关联方中国华电 集团所属企业提供燃煤采购服务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拟向关联方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销售热量 不超过2,000万元。 2.本次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 意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5年11月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就上述关联 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姜青松、田立、赵晓坤、曾庆华、华忠富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 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议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交 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对此项关联交易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 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 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 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参照市场交易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2025年度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2025年1-10月实际完成值和预计完成值均为未经审计数据,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一)关联方介绍 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集团)成立 于2003年,注册资金37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 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 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 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 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 经营和管理等。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资产总额12,738亿元, 净资产4,225亿元;2025年1-9月份净利润294亿元(未经审计)。 2.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 册资金58,834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煤炭开采; 建设工程施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截至2025年9月 底,公司资产总额55.95亿元,净资产28.17亿元;2025年1-9 月份净利润-1.26亿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华电集团持有公司20.92%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中国华电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20%股 权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李延春兼任该公司董事,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 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 煤矿有限公司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全资、控 股子公司以往进行过相关交易,并且执行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向关联方购买燃料 为保障公司发电供热用煤需求,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依 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 作的指示精神,拟按照当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价向关联方即中 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采购长协煤,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定 价原则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定价及市场公允价格。 (二)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劳务 1.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技术改造、技术监督 服务及试验及修理等项目中拟与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开展合 作,具体金额待各方签订承包合同确定,交易定价参照国家及行 业有关设计、造价标准、同类项目造价及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2.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购买疏干水参考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与关联人进行碳配额交易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进行碳排 放配额交易,按照国家政策,以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浮动不超 过百分之三十。 (四)与关联人进行电量交易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关联交易 电价按照市场交易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利益共享的原则,采用 “双边协商”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均介于所在地区市场最高电价 与最低电价之间,在正常市场交易价格范围内。交易时间根据交 易双方电量指标盈缺情况适时开展,具体电量、电价以电力交易 中心平台交易结果为准。 (五)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劳务 1.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煤热价联动机制向关联方内蒙古白 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售热。 2.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 工作的指示精神,公司拟按照市场标准价向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 业提供燃煤采购服务。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 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 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及记录; (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及 记录。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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