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能(600396):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0:20:49 中财网
原标题:华电辽能: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5-043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86,000万元,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1)向关联方购买燃料。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
联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
采购长协煤发生燃料采购及相关费用不超过50,000万元。

(2)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劳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在技术改造、技术监督服务及试验修理等项目中接受关联方中国
华电集团所属企业提供的商品或劳务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
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购
买疏干水不超过1,000万元。

(3)与关联人进行碳配额交易。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拟与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进行碳配额交易不超过
15,000万元。

(4)与关联人进行电量交易。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
与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进行电量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

(5)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劳务。公司拟向关联方中国华电
集团所属企业提供燃煤采购服务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拟向关联方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销售热量
不超过2,000万元。

2.本次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
意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5年11月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就上述关联
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姜青松、田立、赵晓坤、曾庆华、华忠富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
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议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交
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对此项关联交易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
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
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
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参照市场交易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预 计金额 (万元)2025年1-10 月实际 发生金额 (万元)2025年预 计完成值 (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购买 燃 料中国华电集团有限 公司所属企业50,00022,657.8233,896.39-
向关联方购买 商品或劳务中国华电集团有限 公司所属企业15,0002,469.2711,305.70-
 内蒙古白音华海州 露天煤矿有限公司600306.46390-
与关联人进行 电量交易中国华电集团有限 公司所属企业5,000-500为适应省内电力现货市场 连续结算试运行,合同电量 转让交易大幅减少
向关联方销售 商 品内蒙古白音华海州 露天煤矿有限公司1,500767.531,000-
向关联方提供 采 购 服 务中国华电集团有限 公司所属企业2,0001,207.241,522.26-
合计74,100.0027,408.3248,614.35- 
注:1.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开展进度的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2025年度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2025年1-10月实际完成值和预计完成值均为未经审计数据,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 (万元)关联交易目的
向关联方购买 燃 料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50,000为保障公司发电供热安全、履行社会责 任提供有力支持。
向关联方购买 商品或劳务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10,000为满足生产运行需要,公司及全资、控 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商品或劳务, 能够满足生产用水需求及有效提高公司 机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司整 体生产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内蒙古白音华海州 露天煤矿有限公司1,000 
与关联人进行 碳配额交易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15,000为积极响应国家碳减排政策,履行企业 环保责任,同时优化公司碳资产配置, 降低整体履约成本。
与关联人进行 电 量 交 易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3,000为适应省内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 行,发生与关联方盈缺电量转移,根据 电力市场实际形势,调整中长期和现货 市场占比,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
向关联方销售 商品或劳务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5,000为关联方提供燃煤采购服务有助于公司 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内蒙古白音华海州 露天煤矿有限公司2,000为了满足对方冬季供热需求及公司供热 业务效益最大化。
合计86,00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集团)成立
于2003年,注册资金37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
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
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
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
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
经营和管理等。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资产总额12,738亿元,
净资产4,225亿元;2025年1-9月份净利润294亿元(未经审计)。

2.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
册资金58,834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煤炭开采;
建设工程施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截至2025年9月
底,公司资产总额55.95亿元,净资产28.17亿元;2025年1-9
月份净利润-1.26亿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华电集团持有公司20.92%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中国华电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20%股
权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李延春兼任该公司董事,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
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
煤矿有限公司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全资、控
股子公司以往进行过相关交易,并且执行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向关联方购买燃料
为保障公司发电供热用煤需求,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依
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
作的指示精神,拟按照当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价向关联方即中
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采购长协煤,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定
价原则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定价及市场公允价格。

(二)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劳务
1.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技术改造、技术监督
服务及试验及修理等项目中拟与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开展合
作,具体金额待各方签订承包合同确定,交易定价参照国家及行
业有关设计、造价标准、同类项目造价及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2.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购买疏干水参考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与关联人进行碳配额交易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进行碳排
放配额交易,按照国家政策,以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浮动不超
过百分之三十。

(四)与关联人进行电量交易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关联交易
电价按照市场交易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利益共享的原则,采用
“双边协商”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均介于所在地区市场最高电价
与最低电价之间,在正常市场交易价格范围内。交易时间根据交
易双方电量指标盈缺情况适时开展,具体电量、电价以电力交易
中心平台交易结果为准。

(五)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劳务
1.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煤热价联动机制向关联方内蒙古白
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售热。

2.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
工作的指示精神,公司拟按照市场标准价向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
业提供燃煤采购服务。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
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
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及记录;
(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及
记录。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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